商標歸屬應看社會貢獻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3年01月30日 查看次數(shù):1295
“黃果樹”注冊商標達147種,“梵凈山”達66種。現(xiàn)如今,貴州眾多風景名勝區(qū)被搶注成商標。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每個產品和服務名稱可注冊為45個類別的商標,任何自然人都能以事物名稱申請注冊商標。因此,搶注風景名勝名稱并不違規(guī),誰先申請,商標就歸誰所有。
其實,惡意搶注、同名標注商標在國內外都是常見的商業(yè)策略,而搶注與反搶注、保護與反保護也一直是商業(yè)領域的持久戰(zhàn)。
那么多名勝風景區(qū)商標會被瘋狂搶注,導致無形資產的巨大流失,主要在于即使所有人都知道這是惡意搶注行為,但這種行為在一定程度上并非違法行為,這就導致了其惡意性在感性上成立而在理性的法律面前卻難得到支持,“原配”不得不用非常大的代價才能解決糾紛。
筆者認為,相關部門在處理搶注商標爭議時,更多的應該去看哪一個主體有著更大的社會價值與貢獻,踐行了更多的社會責任。對大多數(shù)搶注者來說,他們除了搶注商標傍大牌或者等著賣高價之外,并不會有什么真正有作為的市場經濟行為,于民于社會鮮有貢獻可言。這種情況下,我們就應當從社會角度來考慮,對已被搶注的歷史遺跡、風景名勝名稱實施法律救濟,將商標所有權賦予能夠真正推動消費發(fā)展的“行動派” 來源:上海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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