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狀告“華夏五千年”:訴稱侵害商標權誤導消費者
來源:綿陽圣興卓越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3年12月06日 查看次數(shù):1155
都是葡萄酒,商標上都有“華夏”兩個字,不同的是其中一個是“華夏五千年”,把商標中的“華夏”二字突出顯示!叭A夏”商標的擁有者中糧集團有限公司狀告華夏五千年(北京)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標權,索賠20萬元。近日,此案已在成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法官宣布擇日宣判。
中糧集團的代理律師在法庭上說,中糧集團的工作人員在犀浦的鑫大百盛購物中心(簡稱“鑫大百盛”)買了一瓶“華夏五千年”葡萄酒,豎排標簽,“華夏”兩個字被突出使用,“這樣消費者很有可能會認為是我們公司生產(chǎn)的葡萄酒。”
對此,被告鑫大百盛的代理律師認為,這些酒有合法的來源渠道,可以提供相應憑證,“而且這些酒已經(jīng)沒有在我們商場繼續(xù)出售了。”
這款酒由華夏五千年(北京)葡萄酒有限公司(簡稱“華夏五千年”)和北京昌黎華夏葡萄酒有限公司聯(lián)合出品,華夏五千年的代理律師認為,在原告“華夏”的商標核準之前,被告就已經(jīng)在使用了!岸疫@款酒現(xiàn)在已經(jīng)沒有再生產(chǎn)了。”華夏五千年的代理律師說,“華夏五千年”注冊的是橫標,曾但在得知豎標申請沒通過核準后,貼豎標的酒就停產(chǎn)了。成都商報記者 柏陽月
本文來源:四川新聞網(wǎng)-成都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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