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裕愿以授權方式解“死結”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0年02月05日 查看次數(shù):1254
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日前就解百納知識產權案做出一審判決,撤銷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做出的“解百納”商標爭議裁定,要求商評委就“解百納”商標爭議請求重新做出裁定。張裕日前書面接受記者采訪稱表示,無論同行其他企業(yè)如何反對,張裕擁有對解百納商標毋容置疑的知識產權。但張裕不是喜歡對抗的企業(yè),愿以商標授權的方式與同行展開合作,解開解百納之爭的“死結”,共創(chuàng)中國紅酒的行業(yè)共贏新局面。 張裕負責人周洪江表示,“這幾年在訴訟過程中,別的企業(yè)沒有和我們討論解百納授權使用問題,張裕企業(yè)不是搞對抗的企業(yè),我們仍然堅持大家面對、正視歷史、面對現(xiàn)實,在國家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下來進行溝通,張裕始終會聽從這樣的安排。” 張裕的法律顧問黃義彪認為,一審判決只是要求商評委重新裁定原告提出的“商標爭議請求”,并未直接判定商標爭議雙方誰輸誰贏,更沒有涉及2008年5月商評委做出的撤銷商標局維持“解百納”商標注冊的決定,“解百納”目前仍屬于注冊商標。 周洪江表示,“解百納”通過張裕幾代人的努力,及近年來巨大的市場投入,已走出國門行銷歐美等28個國家,被法國國際食品和飲料展覽會(SIAL)評定為30個“全球葡萄酒頂級品牌”之一?梢哉f,“解百納”是當之無愧的“民族的品牌,國家的財富”。     “解百納”官司打了8年,8年對于高速成長中的中國紅酒行業(yè)來說是不短的時間。紅酒行業(yè)觀察家稱,商標之爭讓張裕與紅酒行業(yè)其他企業(yè)之間耗費大量財力和精力。從知識產權保護角度,雖然說對于提升中國企業(yè)的商標意識具有積極意義,但這樣的“內耗”無論怎樣都應當盡快了結。除了你爭我奪之外,換一種思維解開“死結”,未嘗不是一種折衷的選擇。張裕提出,在保護知識產權不受侵犯的前提下與各方和談,讓我們在這漫天硝煙中,看到另一種“解套”的亮色。新聞來源:深圳商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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