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七樂彩”男子訴福彩中心商標侵權(quán)被駁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12月26日 查看次數(shù):1184
葛先生認為自己注冊的商標“七樂彩”被用于彩票名稱發(fā)售,將中國和北京福彩中心告上了法院,索賠100萬元。 &25日,二中院駁回了葛先生的訴求。< 葛先生稱,他在第36類“募集慈善基金”服務上擁有“七樂彩”文字注冊商標專用權(quán)。而中國福彩中心、北京福彩中心未經(jīng)自己同意,將“七樂彩”作為彩票商品名稱使用,侵犯了自己擁有的商標專用權(quán)。他起訴兩家福彩中心,要求停止使用該商標,并共同賠償經(jīng)濟損失100余萬元。< 兩被告表示,他們在“經(jīng)營彩票”服務中使用的“七樂彩”商標,與葛先生注冊的商標并非同一種或者類似服務。且兩個“七樂彩”商標區(qū)別明顯,不構(gòu)成近似商標,且自己使用商標在先,不同意原告的賠償要求。 法院查明,在涉案商標核準注冊前,中國福彩中心已被獲準發(fā)行“七樂彩”彩票,被告主觀上并無使用他人商標,造成消費者混淆、誤認之故意,相關(guān)公眾不會對雙方訴爭標志產(chǎn)生混淆。 為此,法院駁回了葛先生的訴訟請求。新聞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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