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證據(jù)幫助“絲界”獲準注冊
來源:四川圣興商標代理有限公司 發(fā)布時間:2011年11月09日 查看次數(shù):1295
近日,上海天忠圍巾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天忠公司)有關負責人告訴記者,該公司“絲界”商標獲得核準來之不易。天忠公司此前申請于第25類服裝、童鞋“絲界”圖文商標(見圖1),因被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以下簡稱商標局)認為與在先注冊的“金達及圖”等4件圖文商標構成近似商標被駁回。 “我們是在實際使用‘絲界’商標,并且在復審程序中向行政機關提交了大量使用材料,以及‘絲界’相關標識在媒體上的推廣證據(jù),以此來證明我們申請的圖文組合商標不會與在先注冊的商標構成近似,也不會引起相關消費者的誤認。”天忠公司相關負責人馬女士日前向記者證實,在申請注冊“絲界”商標被駁回后,企業(yè)當即在第一時間組織相關材料進行復審。 據(jù)介紹,天忠公司成立于2003年,在成立初期該公司即創(chuàng)立了“絲界”品牌,并于2008年5月在服裝、包等商品上提出“絲界”商標的注冊申請。2010年1月,該公司又在服裝、鞋等商品上提出上述“絲界”圖文商標,但未被核準注冊。其原因是,商標局以“絲界“商標圖形與在類似商品的“金達及圖”商標(見圖2)、“伊韻姿及”商標(見圖3)、“T6及圖”商標(見圖4)等多件商標構成近似為由,對該商標申請做出了駁回決定。天忠公司隨即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商評委)提出商標駁回復審申請。 在向商評委提交的申請書中,天忠公司將其申請的“絲界”商標分別從商標圖形、文字、內(nèi)涵等方面與在先注冊的“近似商標”分別做了比對,并認為“絲界”商標具有顯著性,且申請商標與在先商標在讀音、含義、以及識別主體、整體外觀方面有明顯的差異,在實際使用過程中,根本不會造成消費者的混淆與誤認。 今年10月28日,“絲界”商標被核準注冊并進入初審公告。 業(yè)內(nèi)人士指出,在對申請中的組合商標審查時,主要從商標文字部分,商標中不同語種的主要含義部分,商標圖形部分等多方面進行比對,看其與在先申請注冊的同類別商標是否相同或近似,對其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或者服務來源產(chǎn)生誤認的,判定為近似商標,不予核準注冊。而對一件商標,在其圖形部分與同類別在先申請注冊的多件商標部分圖形構成近似,但商標的整體部分不易使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產(chǎn)生混淆、誤認的,要結合具體情況作出判斷,由于在商標駁回復審階段可以向商評委提交相關使用證據(jù),這就使得認定近似與否有了更加準確的判斷依據(jù)。新聞來源:中國知識產(chǎn)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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